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7-04-19
作者:
点击数:
宁财购〔2017〕223号
市级各部门(单位),各区(园区)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采购人、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同时结合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切实承担起政府采购需求和合同履约验收的主体责任,扎实做好采购需求编制和合同履约验收工作,完善内部机制、细化内部流程、强化内部监督,把采购需求和合同履约验收纳入内控制度管理之中,确保采购活动取得良好绩效。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
南京市财政局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