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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国玖副局长在全市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供稿单位: 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   | 时间: 2008-05-27 15:24:34   | 被点击:

翁国玖副局长在全市政府采购

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857

 

同志们:

为做好我市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联合转发了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监察厅 江苏省审计厅转发财政部 监察部审计署 国家预防腐败局 关于开展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并提出了我市的贯彻意见。现就我市开展专项检查的具体工作安排部署如下:

一、对象和范围

这次专项检查的对象和范围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全市各级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2006年和2007年两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二、自查自纠内容

按上级通知要求,主要包括:

1、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依法实施采购的情况,是否存在规避政府采购行为;

2、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不编漏编现象;

3、采购方式选择和执行情况,有无违规行为;

4、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执行情况,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是否都执行了集中采购;

5、采购组织程序、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等环节执行情况,是否执行了制度规定,有无违规行为;

6、工程实施政府采购情况,有无规避招标等违规行为;

7、上级专项资金实施政府采购情况,是否都执行了制度规定;

8、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了制度规定;

9、受理质疑案件的答复处理情况;

10、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开支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现象;

11、其他有关情况。

各区县、各部门还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检查内容。

三、检查方法

这次专项检查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全市所有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都要按照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同时,市及各区县还要对采购规模大、采购项目多的部门和单位、集中采购机构实施重点检查。其中,重点检查覆盖面要达到辖区范围内整个部门单位总数的20%以上。

四、具体工作安排

这次专项检查工作从5月开始,到9月结束,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和验收总结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纠。58-31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全市各级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认真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和有关制度规定的基础上,按照11个方面的内容,对本单位2006年和2007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对自查自纠情况归纳整理,查找问题根源,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并填写自查自纠有关表格。

(二)重点检查。61-7月31为重点检查阶段。为了保证专项检查工作质量,市及各区县要对采购规模大、采购项目多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执行情况开展重点检查。自查自纠结束后,市及各区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检查范围。其中,所有集中采购机构都要纳入重点检查范围,采购人的重点检查覆盖面要达到辖区范围内所有采购人的20%。重点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区县应根据重点检查情况写出检查意见和处理建议,报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组织督导组,对部分区县进行指导和督导。

(三)整改提高。81-8月31为整改提高阶段。全市各级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要结合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中暴露的问题以及重点检查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情况要在910前以书面形式报本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四)验收总结。91-30日为验收总结阶段。整改提高工作完成后,各区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组织好本区县的验收总结工作,总结分析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原因,形成分析报告,于920日前报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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