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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供稿单位: 管理员   | 时间: 2005-12-01 15:07   | 被点击:

2006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集中采购有关事项确定公布的授权,现将《2006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予以公布,有关注意事项仍按《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05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苏财购[2004]17 号)执行。
    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2006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序号 目录 备注
A 货物类  
A03 一般设备  
A0301 电器设备  
A030105 摄影、摄像器材 包括照相机、摄像机等。
A030106 家用空调器  
A0302 办公自动化设备  
A030201 计算机 含PC服务器。
A030202 打印机 含相应的打印机硒鼓。
A030204 传真机  
A030205 复印机  
A030208 投影仪 包括视频展视台等。
A030209 扫描仪  
A030210 计算机配件 包括显示终端设备、刻录机、小型数码录音设备、内存盘等移动存储设备。单价或批量采购5000元以上。
A030211 UPS  
A030212 软件 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自动化软件、防杀病毒软件。单价或批量采购1万元以上
A0303 家俱 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030301 办公家俱  
A030302 宿舍家俱  
A04 办公消耗用品  
A0401 办公用纸 包括复印纸、打印纸、速印纸。
A06 物资  
A0601 救灾物资 单价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0602 防汛物资 单价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0603 抗旱物资 单价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0604 农用物资 单价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0606 燃料  
A060601 汽车燃油  
A060602 锅炉燃油  
A0699 其他物资 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其他物资补贴项目,单价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07 专用材料  
A0708 制装 工作用制装,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不含学生校服。
A10 专用设备  
A1002 印刷设备 包括一体机、分页机、装订机、切纸机、速印机等
A1004 网络设备 单价或批量采购5000元以上。
A100401 服务器  
A100402 路由器  
A100403 交换机  
A100499 其他网络设备 包括磁盘阵列、硬件防火墙、加密设备等。
A1006 医疗设备 单价10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20万元以上
A1007 计划生育设备 单价10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20万元以上
A1010 农用机械设备 单价5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1011 工程机械  
A101101 推土机  
A101102 挖掘机  
A101103 装载机  
A101104 起重机  
A1018 档案、保密设备 单价5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1019 教学、科研仪器 单价10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20万元以上
A1021 广播电视、影像专用设备 单价5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1022 会议系统设备 含视频系统、灯光、音响设备等。单价5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1024 体育设备 单价10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20万元以上
A1027 电梯  
A1029 锅炉  
A1030 无线电管理设备 单价5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1031 节能、节水设备 单价5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1032 中央空调  
A11 交通工具及配件  
A1101 汽车 各类汽车。
A110101 轿车  
A11010101 普通轿车  
A11010102 高级轿车  
A110102 越野汽车(吉普车)  
A110103 卡车  
A110104 载客汽车  
A11010402 旅行面包车  
A11010404 微型客车  
A11010499 其他载客汽车  
A110105 专用汽车  
A11010501 工程汽车  
A11010502 工具汽车  
A11010504 警用汽车  
A11010505 救护车  
A1104 汽车轮胎  
     
B 工程类 使用财政性资金新建、扩建、改建、装修、修缮的各类房屋建筑物,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100万元人民币以下。
     
C 服务类  
C01 印刷 包括文件资料、内部书刊、信封、各种票据等印刷
C03 软件开发设计 含方案设计。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
C07 交通工具的维护保障  
C0701 汽车保险  
C0703 汽车维修  
C08 会议接待  
C10 物业管理 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
C11 国际机票代理  
C12 网络建设或维护及系统集成 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
C99 其他服务 包括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有关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上
说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必须编制政府集中采购预算,并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
部门单位 项目
省消防总队 消防车辆
专勤器材
消防用耗材,如水带、消防药剂等
个人防护装备
省公安厅 公安警服被装
技术侦察设备
刑侦设备
厅机关1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
20万元以下的警用软件
省教育厅 教学设备(集中采购目录之外)
教学用品
图书(财政补贴资金)
省卫生厅 医疗设备和器械(集中采购目录之外)
医用耗材
药品(在现行集中招标的基础上纳入政府采购监管)
省体育局 运动服装
体育设备和器材(集中采购目录之外)
说明:部门集中采购是指针对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实施的政府采购组织形式。
三、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项目 限额标准
货物类 单项或同批预算30万元
服务类 单项或同批预算30万元
工程类 1、房屋建筑物的新建、扩建、改建、装修及修缮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含);2、房屋工程之外的其他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含)。
说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用于确定集中采购目录之外的政府采购范围。集中采购目录之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之上的项目属分散采购。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同为政府采购的重要组织形式,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等规定。
四、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项目 数额标准
货物类 单项或批量采购50万元以上。
服务类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定期限内的供应商。
工程类 按省政府苏政发[2004]48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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