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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07年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单位服务承诺――人民保险公司
2006-2007年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单位服务承诺――人民保险公司 为了保障江苏省省级、南京市市级以及区级(不含县改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保险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郑重承诺,将从以下各方面做好本项目的服务工作: (一)组成的服务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1、领导小组 (1)人员组成: 组 长:华 山(江苏省分公司副总经理、南京市分公司总经理、高级经济师) 副组长:王晓春(南京市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经济师) 成 员:宋 纲(南京市分公司营销管理部经理、经济师) 王俊忠(南京市分公司理赔/客服中心主任、经济师) 陈 平(南京市分公司承保中心主任、经济师) 刘玉国(南京市分公司财务中心主任、经济师) 联系人:丁 宁(南京市分公司营销管理部) 何 光(南京市分公司理赔/客服中心业务主管) 领导小组通讯录
(2)主要职责: ①本领导小组为江苏省省级、南京市市级以及区级(不含县改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的领导组织机构。 ②负责协调和解决服务项目中有关事项,保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③保证江苏省省级、南京市市级以及区级(不含县改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各个环节高效运转。 ④参加全部与被保险人有关的重要业务活动,虚心听取被保险人的意见和建议。 ⑤督促整个保险服务过程。 负责与江苏省省级、南京市市级以及区级(不含县改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有关各方的沟通与联络。 2、业务工作小组 (1)人员组成: 组 长:王晓春(南京市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经济师) 副组长:魏 健(南京市分公司城北支公司经理、经济师) 王力民(南京市分公司第二营业部经理、经济师) 张玉萍(南京市分公司城南支公司副经理、经济师) 吴国安(南京市分公司城东支公司经理、经济师) 邓 辉(南京市分公司栖霞支公司经理、经济师) 荆 军(南京市分公司下关支公司经理助理、经济师) 联系人:魏 健(南京市分公司城北支公司经理、经济师) 业务工作小组通讯录
(2)主要职责: ①负责与被保险人的联络,参与风险管理和赔案处理。 ②负责保险业务的日常联络。 ③负责听取被保险人对承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④负责在项目所在地为被保险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⑤负责接受被保险人的投诉,监督全辖兑现江苏省省级、南京市 市级以及区级(不含县改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招标的承保服务承诺。 3、理赔工作小组: (1)人员组成 组 长:郑志杰(南京市分公司副总经理、高级经济师) 副组长:王俊忠(南京市分公司理赔/客服中心主任、经济师) 顾建军(南京市分公司理赔/客服中心副主任、经济师) 杨 剑(南京市分公司理赔/客服中心主任助理、会计员) 刘玉国(南京市分公司财务中心副主任、经济师) 联系人:罗庆童(南京市分公司城北支公司副经理、经济师) 何 光(南京市分公司理赔/客服中心业务主管) 理赔工作小组通讯录
(2)理赔服务小组主要职责: ①负责服务承诺中与被保险人的联络和赔案处理。 ②负责理赔事务的日常联络。被保险人出险报案后,指定专人指导被保险单位全程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 ③负责听取被保险人对理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④负责在项目所在地为被保险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⑤负责接受被保险人的投诉,监督全辖兑现江苏省省级、南京市市级以及区级(不含县改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招标的理赔服务承诺。 (二)承保服务 1、保证我司承保的江苏省省级、南京市市级以及区级(不含县改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获得优待服务的权利,并根据被保险单位的通知,服务小组成员能保证随时上门宣传,上门送保单,上门防灾,上门送赔款,随时提供各类保险服务。 2、我司设有集24小时全天候咨询、投诉、举报、报案功能为一体的“95518服务专线”,并绝对保证随时有专人接听,受理咨询、投诉、举报、报案。 3、根据江苏省省级、南京市市级以及区级(不含县改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承保情况,我司将按规定认真制定月、季、年度续保计划,提前一个月通知续保单位并提前一周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车辆的具体承保事宜,以便合理安排车辆承保时间,避免因遗忘发生车辆脱保。 4、针对现行机动车辆险具体情况,认真指导被保险人正确填写投保单,提前通知被保险人车辆承保时所需提供的资料。 5、认真做好车辆年度续保工作,根据保险数据库资料制定续保工作计划,对续保业务做到心中有数。 6、承诺在客户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即时出具正式保险单、提供保险卡。 7、积极做好客户回访工作。我司承诺在保险有效期内,采取电话、上门、短信、电邮等多种方式进行回访,经常了解被保险人对机动车辆保险服务的需求,积极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承保服务质量。 8、及时了解被保险人车辆的安全管理情况,积极配合被保险人做好安全防灾工作。 9、根据被保险单位需求,开展保险服务座谈会和保险服务交流活动,并每年不少于12次。 10、认真做好被保险人的客户档案管理工作,专门建立江苏省省级、南京市市级以及区级(不含县改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承保车辆资料库。 11、为保证兑现本次招标服务承诺,我司专门制定《关于承保江苏省省级、南京市市级以及区级(不含县改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管理规定》(详见本节附件一、附件二),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较差的业务人员进行处罚。 我司承保工作流程说明: (1)向投保人介绍条款、履行明确说明义务; (2)协助投保人计算保险费、制定保险方案; (3)提醒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4)指导投保人填写投保单; (5)业务人员验车、验证,确保保险标的真实性。 (6)将投保信息录入业务系统(系统产生投保单号),复核后利用网络提交核保人员核保; (7)核保人员根据公司核保规定,并通过网络将核保意见反馈给承保公司,核保通过时,业务人员收取保费、出具保险单,需要送单的由送单人员递送保险单及相关单证; (8)承保完成后,进行数据处理,客服人员进行客户回访。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承保流程图 向投保人介绍条款、履行明确说明义务 设计承保方案、试算保险费 出单点录入投保信息 验车、验证及初审及审核 验车、验证、初审及复核 录入投保信息 投保人填写投保单 打印投保单,投保人签字 复核后提交承保中心核保 超权限和特殊保单按权限报上级核保 核保通过 核保未通过时,反馈核保意见 承保公司收取保费、签发保单 承保中心综合岗进行数据处理、归档 理赔/客户服务中心进行回访 (三)理赔服务 1、保证江苏省省级、南京市市级以及区级(不含县改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承保车辆在我司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 2、我司设有集24小时全天候咨询、投诉、报案功能为一体的“95518服务专线”,并绝对保证随时有专人接听,受理索赔接报案。 3、保证快捷查勘现场。我司已成立“三个中心”(即理赔/客户服务中心、承保中心、财务中心,为方便客户,“三个中心”集中一地处理业务),在接到被保险人事故报案后,保证南京市内事故半小时赶到现场。 4、保证负责协调江苏省省级、南京市市级以及区级(不含县改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承保车辆在外地出险的事故现场的查勘处理:对江苏省内其它市县事故现场,可通过我司遍布全省各地的分支机构,向“95518”人保专线电话报案,并于1小时内赶到事故现场;对于外省事故现场,可利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遍布全国分支机构的网络优势,通过“95518”人保专线电话委托当地人保公司提供便捷迅速的查勘理赔服务,当被保险人通知我司后,我司可负责对事故现场查勘的协调工作,保证按被保险人的要求,通过当地本系统保险机构提供异地代查勘服务,以便快速处理事故。 5、被保险人出险报案后,由理赔工作小组指派专人指导被保险单位全程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 6、车辆受损后,按省、市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的有关规定,在采购中心中标的定点汽车修理厂修理。 7、对于需要修复的出险事故车辆,保证在江苏省交通部门规定的 相应修理项目的额定工时内,和被保险单位一起共同定损修复,交被保险单位使用。保证在出险车辆进行定损、修理时,承诺对配件价格实行现场报价,并保证配件为正厂配件,如对个别配件报价金额上若三方(指被保险单位、保险公司、汽车修理厂家)有分歧的,承诺以当地市场价格为准或由保险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正厂配件;修理工时费用以市场价格、物价部门、交通部门的价格为依据。 从2001年起,中国人保系统已率先使用由北京中车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并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认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监制的中国唯一的车辆定损系统《事故车辆定损系统(PEDS)》,该系统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7月20日于人民大会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受到中国保监会、公安部、科技部、信息产业部、中科院等领导和专家的充分肯定。 8、针对本次投标车辆,凡出险原因清楚、责任明确,本车定损金额在5000元以下,不涉及第三方保险赔偿的保险车辆,只要被保险单位同意,我司承诺均按照金牌服务工程“理赔无忧―车险快捷”的要求,享受7天以内索赔-修车-提车的全程服务。 9、为保证快速处理简易赔案,提高工作效率,我司将在以往政府车辆定点保险服务基础上专门制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保险车辆简易赔案现场赔付处理办法》(详见本节附件三)。 10、提供不间断连续服务。对出险车辆的单位如在车辆受损无法使用或在被保险单位车辆出险送修期间,若被保险单位提出申请,我公司可设法提供车辆给被保险单位作临时使用,以免影响被保险单位的正常工作。 11、被保险车辆出险后,对于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在被保险单位无责任的情况下,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时,我公司可按照保险合同先予赔偿,由被保险单位将权益转让给我公司,由我司行使代位求偿权,负责向第三方进行追偿。 12、对于被保险人投保的特异车型、稀有车型、古老车型出险后,购买零配件困难的,我司可利用我司健全的询报价系统优势,协助被保险人购买零配件。 13、对于重大事故或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案的,在保险责任相对确定和估损明确的情况下,经车属单位申请,我司可按初步确定损失金额的70%提供预付赔款。 预付赔款处理流程 1、95518接受报案后,调度理赔/客户服务中心查勘定损人员赶赴事故现场,重大案件需同时通知分公司主管领导; 2、查勘定损人员进行现场查勘,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初步确定损失金额; 3、对于损失金额较大、定损和赔付周期较长的案件,根据案情需要、承保支公司建议或客户请求需预付赔款的,由理赔/客户服务中心签署意见后,上报审批; 4、理赔/客户服务中心根据审批结果,办理预付赔款手续; 5、通知财务中心支付预赔款(详见《预付赔款处理流程图》)。 预付赔款处理流程图 95518接受报案 重大案件报上级公司领导 理赔/客户服务中心现场查勘、施救,确定保险责任和初步损失 /理赔/客户服务中心 财务中心 上报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