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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中心医院物业管理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供稿单位: 管理员   | 时间: 2008-11-20 10:50   | 被点击:
浦口区中心医院物业管理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浦口区中心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浦口区中心医院物业管理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1、项目编号:PKZC-2008JZ106。 2、项目名称:浦口区中心医院物业管理。 3、项目简要说明:浦口区中心医院地处浦口区江浦街道人民路9号 物业管理项目范围包括: ①门诊部大楼。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②医技大楼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③住院部大楼建筑面积5300平方米;血透中心等其他科室,建筑面积10500平方米;④物业管理人员需求:保安5名,保洁护理洗衣等33人。服务内容包括:安全保卫、消防、院内设施(公共部位)保洁、清洁、护理。 5、本项目服务时间:2008年12月30日至2009年08月30日(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浦口区中心医院考核合格后,合同方为有效。 6、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安排:浦口区中心医院在物业管理期间,免费提供物业管理办公用房1-2间,给物业管理单位使用,建筑面积约为20-40平方米,产权归业主所有。 7、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结算形式:由采购人在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对成交供应商考核合格后,支付上季度费用。 8、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采取本票、汇票或转帐支票等形式(恕不接受现金,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在递交谈判文件时送达采购中心。 9、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法:登录www.pkczj.gov.cn浦口区财政局网站政府采购栏目免费下载,如出现竞争性谈判文件有修改或采购变动的,将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请各拟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前注意查看。 10、谈判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11、考察现场及答疑会:考察现场及答疑会:本项目不安排集中现场踏勘及答疑,各拟投标人可按照本采购文件提供的地址自行踏勘现场。请各拟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查勘时务必仔细认真,在随后的招标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2、递交申报文件时间、地点:2008年11月26日下午14:00至14:30,浦口区中心医院医技楼三楼会议室。 1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8 年11月26日下午14:30整,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谈判,迟到的供应商(含书面资料或保证金未及时提交等),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其参与谈判。 联系电话:025-58187701 联系传真:025-58112533 联 系 人:刘磊 地 址:浦口区江浦街道文德路30号 邮政编码:21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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