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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党组书记金钟同志,主持全面工作。分管预算处(开发区财政管理处、预算审核中心)、人事教育处。
副局长、党组成员张东宝同志,分管办公室、综合处(非税收入管理处、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公室)、经济建设处、计算中心、财会学会。
副局长、党组成员徐俊同志,分管企业处、行政政法处、社会保障处、绩效评价处。
副局长、党组成员钱建宁同志,分管税政法制处、外经金融处、科教文处、机关党委、工会、团委、妇委会。
纪检组长、党组成员丁志坚同志,分管市纪委驻市财政局纪律检查组、市监察局驻市财政局监察室。
副局长、党组成员芦明同志,协助分管预算处。分管农业处(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农业税征收管理局(农村财政管理局)、监督检查局、契税征收管理所。
总会计师、党组成员唐迪建同志,分管国库处(财政结算中心)、会计处、财会教育中心(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珠算协会。
副巡视员钟浩同志,协助分管政府采购管理处、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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